小帅感情的挽回恋爱期间赠与财产_成功案例_喜悦的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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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格尼文章网

【【小美和小帅的恋爱故事】

小美和小帅通过网络游戏相互产生好感,相互添加微信。甜言蜜语,你是我的侬。情人节那天,小帅给小美发1314元红包,小美给520元红包。小帅被宠坏了,吓了一跳。那天晚上,两个人吃了夜宵。第二天见家长,将小帅生平储蓄30万元存入小美账户,附言:买台车,我们结婚吧!后两人在买奔驰或宝马上出现分歧,分手。小帅小美要求返还1314元和30万元的购买价款。小帅找到律师事务所,和律师商量“明明是给我的,为什么还给我?”,并将小美告上法庭,试图找回自己一生的积蓄。

【【小帅咨询】

你能把1.1314块钱的红包还给我嘛。

2.购车款能退30万元吗。

【律师说】

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,容易变得感性,往往互相赠送包括压岁钱、首饰、服装、车辆、房地产等在内的财物。分手的时候,一般都会回到理性,想把送给对方的财物还给对方。那么,法律能支持归还吗。

1.适当支援返还时

恋爱期间赠送大额财物,如奢侈品牌服饰包、贵重首饰、汽车、房地产、大额现金等,该赠与实质上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,即附带暗示条件的赠与,在双方婚前分手的情况下,即该条件不成立的情况下一方要求对方返还,一般酌情支持返还请求。

汽车、房地产是大额财富,一般没有争议,但奢侈品牌服饰包、贵重首饰、大额现金等需要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双方收入水平进行案例分析。例如,爱马仕的包包对于年收入100万的老板来说可能是“小礼物”,但对于月收入5千的上班族来说可能是大笔财富。因此,必须具体分析具体问题。

2.不支持返还时

(1、恋爱期间赠与小额财物,如1314元、520元红包等,属于双方维持感情所需支出,一般按赠与处理,不支持返还。

(2、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的支出,如购买衣物、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、房租支出、共同旅行支出等,为一方支付,但由于其支出已被消费,一般不支持偿还。

以上对于小帅的咨询,律师考虑如下。

1.发给小帅小美的1314元红包,具有“一世一代”爱情的象征意义,是维持感情、礼尚往来的必要支出,小美收到红包后,小帅的赠与行为完成,如无约定或法定撤销,法律可能不支持退还。

2.汇入小帅小美的30万元购车款,是小帅的终生储蓄,显然属于大额财产。更重要的是,小帅转账附言“买车,我们结婚吧”,双方在情人节晚上共度良夜,第二天就见过家长,这些行为都足以证明30万元的购车款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。目前双方已分手,结婚目的未达,赠与条件未达,法院可能酌情支持返还。

【法律要点】

1.恋爱分手时,赠与的财产“一次不复返”:

大额归还

消费的不返还

不退还小额

2.“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,我想把这笔财产互让?”

恋爱是冲动的,冲动是魔鬼。于是律师建议,在赠与对方财产之前,先问自己一个问题:“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,我愿意互让这笔财产吗?”。

如果回答是的话,在高兴地赠送的同时,也要做好分手时不后悔的心理准备。

如果答案为否,就要准备将来提起诉讼的证据,比如转账备注赠与的条件、留下聊天记录原始载体(手机),或者干脆双方委托律师起草赠与协议,白纸黑字相约等。记住,你的财产,我自己做主。

【链接栏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

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,但不得根据其性质附加条件的除外。有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在条件达成时生效。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达到条件时失效。